綿陽機場公安分局辦理《乘坐中國民航飛機臨時身份證明》須知:
A、為確保民航空防安全,服務群眾,乘坐國內民航飛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旅客(港澳臺除外)乘機時未攜帶有效乘機身份證件,或者原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破損、過期的,可以向機場公安機關申請辦理《乘坐中國民航飛機臨時身份證明》。
B、旅客(現役軍人除外)申請《乘坐中國民航飛機臨時身份證明》時,應當向機場公安機關提供戶口本或駕駛證、社???、暫住證、工作證、介紹信,或過期(消磁)的身份證、過期的護照、過期的《乘坐中國民航飛機臨時身份證明》等身份證明材料(原件或復印件),現役軍人由所在單位保衛或政治部門出具介紹信原件。
C、無法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的,申請人應當向機場公安機關如實提供本人姓名、身份證號、戶籍所在地、家庭住址、同戶籍親屬人員情況等相關信息,由公安機關審核屬實后為其簽發。
D、下列情況不予辦理:核查信息與申辦人提供資料不一致;旅客在安全檢查中被發現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或偽造、變造身份證件乘機的;現役軍人未提供相關材料的。
E、時效:有效期最短不得少于7天,最長不得超過15天。
F、備注:飛機起飛前五十分鐘不予辦理;申請辦理無需繳納辦證費用。
綿陽機場公安分局辦證咨詢電話:0816-6357067。